吴亮律师
解析:
在债权转让之通知送达债务人之后,对于原有债权的诉讼时效将予以中断,而新生成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亦将于通知抵达债务人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若原有债权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那么即便在债权发生转让以后,该时效仍应持续计算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当债权人把债权转让通知发给债务人以后,原来那个债权的法律保护期就暂时停止计时了新的债主和欠钱者之间的法律保护期就要从这个通知发出去的那一天开始重新算起。要是原来那个债权还在法律保护期内的话,那转让之后,法律保护期还是会继续走下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大家记住只要你把债权转让的事儿告诉人家债务人了,那原来那个债权的诉讼时效就得中止了。但是,新的债权和债务这回事儿,要从你通知到人家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就是说,如果原来那个债权还没过诉讼时效的话,那么你转让出去之后,这个时效还是会继续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