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停车位能否由物业租给业主?

2025-04-12  分类 : 泰顺县看守所地址

小区地面停车位不能由物业租给业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面车位属业主共有,物业无权单独出租。若物业擅自出租,将侵犯业主权益,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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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能租地面车位。处理建议:1.与物业沟通,明确车位为业主共有,要求停止出租;2.若物业拒绝,收集证据,如车位分布图、公摊面积证明等;3.协商无果,向业委会或相关部门投诉;4.必要时,起诉物业,依据《民法典》维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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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小区地面停车位问题,常见方式有协商、诉讼。业主可与物业协商,明确车位归属及使用;协商不成时,可诉诸法律,依据《民法典》维权。选择方式需考虑实际情况及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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