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被依法执行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其拘押期间内,其实施的案件涉嫌罪名确实存在变更的可能性。然而,此类情况的发生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与审批程序,并由根据相关法证事实进行准确无误地判断与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刑事拘留期间,其实还是有可能会改变罪名的。不过,这得看情况。毕竟,公安机关在破案的时候,要是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发生了什么新的事情,搞不好会让整个案件的性质发生变化。但是要注意这种改变罪名的操作可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证据来进行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被刑拘了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可能换个罪名的。比如说,在警察们调查案子的过程中,要是找到了新的证据或者发现了新的情况,那这个案子的性质就可能会变。但是要想换罪名的话,可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证据来操作才行。